一、資助對象
(一)青海省同仁市正式注冊學籍的普通中學在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,具體為:脫貧不穩定家庭學生、邊緣易致貧戶家庭學生、突發重大困難家庭學生、城鄉低保家庭及城鄉低保邊緣戶家庭學生、城鄉特困救助供養學生、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、孤兒(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)、烈士子女、支出型困難低收入家庭學生等。
(二)學制為初一至高三,符合以上條件的學生均可申報。
二、資助名額及標準
資助對象名額為600人,可根據困難學生實際人數進行申報,標準為2000元/年/人(每人每學期1000元)。
三、資助流程
同仁市教育局負責以學校為單位組織開展受助學生的申報、推薦、公示和上報工作,匯總受助學生申請表、填寫受助學生信息匯總表,并統一加蓋教育局公章。具體如下:
(一)符合條件的學生自愿填寫申請表,由班主任初審后報至學校;
(二)學校審核無誤后,將所報信息進行匯總,加蓋公章后上報至市教育局;
(三)市教育局對上報資料進行復審,公示無誤后,將全部資料報送至我會金惠工程部;
(四)我會對申請資料進行復核,并與市教育局簽署捐贈協議后,將資助資金統一撥付至市教育局指定銀行賬戶;
(五)市教育局收到我會資助資金后,組織將資助資金發放至受助學生的個人銀行賬戶。